所有未备案的域名,易企网将会做清除处理,请大家立即到
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 做备案!不明白地方,请致电33033030
如果不会备案的客户,请发营业执照复印件,营业地址,法人姓名
电话,邮箱,传真,到我公司:020-36377890
关于进一步配合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工作的告知函:
尊敬的客户 :
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、净化互联网络环境的要求,充分发挥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网站主办者溯源和接入地溯源作用,更好地服务于互联网管理各项重点工作,结合当前网站备案管理工作实际和面临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工信部近日下发《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》(工信部电管〔2009〕188号)明确要求:2009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存量未备案网站的备案工作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。未经备案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如有未备案网站请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互联网服务的备案工作或及时关闭相关未备案网站。逾期未处理,后果自负。
请贵公司积极开展存量网站的备案工作,根据政府工作要求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存量网站的备案工作,同时做好预防和自查工作,保障新网站的先备案后入网。
广州君东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
2009年6月26日
附: 法律法规
1、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
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flfg1.jsp?id=9
2、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
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zxtz.jsp?id=60
3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292号令)
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flfg1.jsp?id=8